(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4年2月18日至3月17日,濟南市審計局對濟南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法制辦)2013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法制辦為全額預算撥款的正局級行政單位,內設秘書處、法規處、復議立案及應訴指導處等6個處室,所屬事業單位1個,社會團體1個。人員編制31人,實有在職人員31人。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市法制辦2013年度決算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基本真實地反映了本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預算執行基本符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資金使用情況總體較好,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及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但在審計過程中也發現存在無預算列支、擠占專項資金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無預算列支臨時人員工資等費用133619.98元。市法制辦2013年在立法專項經費、行政復議經費中列支臨時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等133619.98元,該支出無年初預算及追加預算。
對審計指出的上述問題,市法制辦在編制2014年部門預算時,已細化預算編制,對支出項目做到應編盡編。
(二)擠占專項資金375521.72元。市法制辦2013年在立法專項經費、行政復議經費中列支屬于基本支出的費用共計375521.72元。
對審計指出的上述問題,市法制辦將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用途使用專項資金,避免擠占行為。
(三)未按要求提交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方案。2013年,市法制辦立法專項、行政復議專項及行政執法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經費均未提交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方案。
對審計指出的上述問題,市法制辦將以支出為重點,結合部門職能,選擇具有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編制績效評價方案。